浙江省政府最新发布的一份质量提升行动计划提出,要建立全省统一的质量大数据平台,建立完善质量可追溯系统。

  根据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《浙江省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(2017-2019年)》规定,全省统一的质量大数据平台归集政府、企事业单位、其他社会组织、质量技术服务机构、公众在产品、工程、服务、生态等各领域的质量信息,实现互联互通。

  同时,充分运用物联网技术,率先在食品药品、农产品、重点消费品、特种设备、建设工程等涉及人身健康、安全等领域,建立完善质量可追溯系统,并逐步扩展到其他领域。

  浙江省政府指出,将制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规划,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重点产品名录。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质量首负责任制、产品“三包”、缺陷产品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。